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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通知》还从食品留样管理制度、“每餐试吃”用餐制度、强化应急处置措施等三个方面,重点加强对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细化管理。
图为龙文市场监管局实地推行“每餐试吃”制
一是落实食品留样管理制度。要求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强对每餐次食品成品留样的管理,实行“按时、足量、分批次、专人专管”的规范留样制度。
二是推行“每餐试吃”用餐制度。督促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每餐配送前,均应当有企业负责人、食品总监(食品安全员)或厨师等共两人以上实行“每餐试吃”用餐,及时反馈和解决用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做好用餐记录,建立健全“每餐试吃”用餐管理制度并纳入风险管控清单,记录体现于《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三是强化应急处置措施。指导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建立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强调要求发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政府和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
▌本文来源: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